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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选编(一)

发布时间:2021-10-11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选编(一)》

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国人民法庭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特别是第四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以来,各地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加大投入力度、优化法庭布局、完善保障措施、强化职能发挥,人民法庭建设水平和司法服务能力稳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探索形成了一大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巨大优越性。

  为深入挖掘不同层级、不同地区人民法院在注重强基导向、强化人民法庭建设方面的探索与创新,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做法,为各地加强人民法庭工作提供持续借鉴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分批次选编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并逐步将其打造成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一块靓丽品牌,作为推进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的重要抓手。《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选编(一)》,以有效贯彻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为主题,围绕人民法庭布局、专业化建设、服务乡村振兴、参与基层治理、人员管理、考核机制、组织领导等方面,选编16个案例,作为第一批案例予以印发。

  本期案例中,湖北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明确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职责和路径,支持人民法庭工作,在全国尚属首次。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切实强化人民法庭工作主体责任,以“双达标”活动为抓手,推动人民法庭工作跨越式发展。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创建人民法庭专门考核体系,推进解放“司法生产力”。吉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因地制宜,优化人民法庭区域布局。天津市、上海市、福建省、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加强人民法庭专业化建设,集中审理类型化案件,积极服务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北京市、河北省、浙江省、陕西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积极推进人民法庭参与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构建诉源治理新格局。江苏省、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积极利用智慧化建设成果,赋能人民法庭审判和基层治理。上述举措,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强基导向、坚持务实管用,体现了较强的示范效应和治理效能,值得各地人民法院参考借鉴。

  下一步,各高级人民法院要落实好主体责任,按照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要求,高度重视案例编报工作,完善案例培育、挖掘、指导机制,加强案例成果转化,总结提炼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人民法庭建设经验,及时报送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

  2021年9月14日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选编(一)

  目  录

  【案例1】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花乡法庭:积极服务基层社会治理 构建诉源治理新格局

  【案例2】天津市滨海新区(自贸区)人民法院:聚焦自贸发展 优化人民法庭专业化建设

  【案例3】河北省临漳县人民法院邺城法庭:一核引领、两翼联动、多点支撑 打造新时代人民法庭

  【案例4】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突出时代性 优化全省人民法庭布局

  【案例5】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自由贸易区法庭:提升一站式服务水平 为对外开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案例6】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庭:创设"12345"智慧应用场景 打造智能法庭"吴江样本"

  【案例7】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龙山法庭:强化诉源治理 打造"龙山经验"

  【案例8】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创新"微法庭"工作机制赋能基层治理

  【案例9】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宏路人民法庭:三个"一体" 打造交通事故案件专业化法庭

  【案例10】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全面双达标"活动为抓手 推动人民法庭工作跨越式发展

  【案例11】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决定》 明确人民法庭参与基层治理的职责和路径

  【案例12】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创建专门考核体系 破解人民法庭发展"瓶颈"

  【案例13】广西壮族自治区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条块联动  源头预防 关口前移 依托人民法庭助力"无讼村屯"建设

  【案例14】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晋阳人民法庭:立足专业审判 突出医疗特色 打造专业化人民法庭工作新模式

  【案例15】陕西省旬阳市人民法院赵湾人民法庭:优化"三个服务" 建设"三型法庭" 积极服务乡村振兴

  【案例1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优化布局 强基固本  提升品质服务大局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1号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花乡法庭

  积极服务基层社会治理 构建诉源治理新格局

  丰台法院花乡法庭坚持“三个面向”“三个便于”“三个服务”,将司法服务有机嵌入辖区综合治理体系,构建起“以法庭为主阵地、以专项治理为抓手、以法治宣传为辐射”的诉源治理格局,将大量潜在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消弭在源头,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年来,辖区内收案数量下降29.3%,诉源治理工作获最高法院和北京市委充分肯定。

  第一,铺设“一点一站一张网”,构建全覆盖、全天候纠纷化解格局。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主动融入区委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动纠纷治理触角延伸至最基层。设立“巡回审判点”,指派两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团队,定期走进全国最大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巡回审判,通过示范审判、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对交易中潜在的法律风险点、市场监管漏洞等开展针对性治理,推动市场涉诉案件数量逐年下降。三年来,市场内年案件成诉量由100件下降到43件。搭建“法治空间站”,与乡镇司法所联合建立“花乡法治空间站”,以党支部为核心外延三个党小组,分别对接辖区五个村(居)委会,指定定点联络员,了解当地拆迁政策,收集分析群众婚姻、赡养等司法需求,通过“线下线上”“庭外庭内”指导调解、解答问题,推动“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三年来,指导135名社区调解员参与社区治理800余次,惠及群众万余名。凝聚“多元解纷网”,同辖区司法行政、公安、调解委员会建立纠纷多元化解联动网,通过不定期座谈研讨,实现纠纷信息互联互通、具体案件适时会商、突发矛盾联防联动,打造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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