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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 微门户客户端数据栏目用 新中国成立70周年江苏发展成就系列分析之十:持续减贫显成效 精准扶贫跨新程

发布时间:2021-04-03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新中国成立70年以来,江苏历届省委、省政府在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也一直致力于消除贫困的工作,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减少,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快速增长,生活消费水平明显提升,经济薄弱地区面貌发生巨大变化。

一、扶贫进程实现历史跨越  扶贫开发取得显著成效

江苏的扶贫工作是全国扶贫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并在实践中努力创新发展,探索了一条具有江苏特色的扶贫开发路子,江苏的扶贫历程从救济式到开发式再到精准扶贫式的转变,大致经过了五个阶段。

(一)收入分配、社会发展的减贫(1949-1978年)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政府通过行政手段对社会资源进行再分配,以包括土地革命、公社化运动的社会制度改革,切断了产生贫富差距或两极分化的经济根源,通过平均收入分配、改善基本教育和健康,有效消除了极端贫困现象。1949—1978年是江苏进行工业化和现代化建设的初期,期间江苏开展了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进行农田水利改造,大力改善农村交通条件和灌溉设施,农村土地改革和农业技术进步改善了农户以土地为核心的资产状况,促进了江苏农业生产力发展和农村人口福利水平的逐步提高,引发了第一次大规模的贫困缓解。

中国刚刚从长期的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旧社会解放出来,建设社会主义的经验不足,加上经历了很多曲折和失误,基本消费品生产严重不足,未能形成大规模减贫物质条件。新中国成立初期至1978年的29年发展过程中,由于“大跃进”、文化大革命和自然灾害等因素的影响,江苏农村经济建设受到严重干扰破坏,农业的发展也出现了一些失误,农民收入增长长期处于徘徊起伏状态,生活水平改善缓慢,农村和农民的贫困状况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

(二)改革主导、政策推动的农村扶贫(1979-1991年)

1979年中国开始对农村经济体制进行重大改革,改革开放与扶贫工作得以同步进行。首先是土地经营制度的变革,即以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取代人民公社的集体经营制度,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的劳动热情,从而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提高了土地产出率。与此同时,在江苏农村进行的农产品价格逐步放开、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等多项改革,也为解决贫困人口问题打开了出路。这些改革,促进了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并通过农产品价格的提升、农业产业结构向附加值更高的产业转化以及农村劳动力在非农领域就业三个方面的渠道,将利益传递到贫困人口,使贫困农民得以脱贫致富,农村贫困现象大幅度缓解。到1984年江苏农民人均纯收入达448元,比1978年增长1.9倍,年递增19.3%,基本过上了温饱生活。1985年至1988年,农业进入持续发展期,农村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得到迅速发展,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就业,农民收入有了进一步提高,尤其是苏南的经济发展速度明显加快,但苏北却相对滞后,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绝对贫困现象。

这一期间,中国农村发展不平衡问题凸现出来,为进一步加大扶贫力度,中国政府自1986年起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成立专门扶贫工作机构,安排专项资金,制定专门的优惠政策,并对传统的救济式扶贫进行彻底改革,中国政府逐渐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有计划、有组织和大规模的开发式扶贫。1991年2月,江苏省委、省政府批转《关于加强“八五”期间扶贫工作的请示》,提出了江苏扶贫工作的基本思路、目标和任务,确定了开发式扶贫方针,江苏扶贫工作新的历史时期由此拉开序幕。

(三)解决温饱、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开发式扶贫(1992-2000年)

1992年3月,党的十一届八中全会决定在农村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根据这一精神,江苏召开全省扶贫工作会议,提出了把扶贫作为加快发展苏北,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二步目标的重要措施,决定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思想教育和组织建设为保证,以沭阳县为重点,对苏北10个县人均年纯收入在400元以下的58个贫困乡(镇),按照“稳定提高农业,突破多种经营,放手搞活流通,积极发展乡镇企业,大搞劳务输出,强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思路,进行大规模的扶贫开发,并从省级机关抽调300多名干部组成“社教与扶贫”工作队,驻县和乡开展帮扶工作。

为实施《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和省九次党代会提出的区域共同发展战略,1995年1月,江苏公布《江苏省扶贫攻坚计划》,把苏北的扶贫开发作为省五项重点工作之一,确定扶贫开发分两步走,第一步:从1995年到1997年,使全省208万贫困人口脱贫。第二步:从1998年到2000年,以县为单位基本达小康。重点实施农村改水、通电、通达(乡村道路建设)、安居(草危房改造)以及中低产农田改造五大扶贫工程,大力改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到2000年底,基本实现了江苏扶贫攻坚计划目标,苏北地区实现了村通公路,基本消灭草危房,根据国家统计局1995年公布的15项指标和省小康县建设12项指标综合考核,苏北地区达到了以县为单位基本达小康的目标,人民生活总体上实现了由温饱向基本小康的历史性跨越。

(四)巩固脱贫成果、消除绝对贫困的攻坚扶贫(2001-2015年)

2001年,国家发布《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江苏也于2002年印发《江苏省扶贫开发“十五”规划纲要》,确定“十五”期间全省扶贫开发继续实施区域共同发展战略,对少数尚未解决温饱的贫困村、贫困户继续组织实施扶贫攻坚;对已经解决温饱的着力巩固扶贫成果,加快实现小康步伐;对基本实现小康的进一步提高标准,努力建设宽裕小康。

这一时期,江苏先后以农民人均纯收入1500元、2500元和4000元作为扶贫标准,组织实施了三个阶段的大规模扶贫开发行动,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2005年至2007年,江苏以1500元作为扶贫标准,部署实施了“千村万户帮扶工程”,顺利完成了310万人的脱贫任务。2008年,按照世界银行当时提出的人均生活费1天1美元的减贫标准,江苏将扶贫标准从1500元提高到2500元,组织实施“脱贫攻坚工程”,到2011年底,脱贫攻坚5年任务4年完成,苏北468万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实现脱贫,1011个经济薄弱村基本达到“八有”( 有“双强”班子、有科学规划、有高效农田、有特色产业、有配套设施、有保障机制、有整洁村容、有文明村风)。按照2011年底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提出的“东部有条件地区要提高扶贫开发水平,率先探索减少相对贫困、实现共同富裕”工作要求,江苏于2012年部署实施脱贫奔小康工程,确定用4年时间,使农村411万低收入人口收入达到4000元,1533个经济薄弱村基本实现新“八有”( 有群众拥护的“双强”班子、有科学合理的发展规划、有高产高效的农业设施、有特色鲜明的主导产业、有持续稳定的集体收入、有先进适应的信息网络、有健康向上的文明村风、有村容整洁的居住环境)。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到2015年底,江苏411万低收入人口如期脱贫,1533个经济薄弱村实现脱贫增收目标。应该说,这是江苏扶贫开发的一个重要阶段,基本消除了人均收入4000元以下的绝对贫困现象,达到了解决帮扶对象收入低、没钱用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的目标,并率先开始探索减少相对贫困,扶贫由开发式扶贫过渡到精准扶贫的新阶段。

(五)追求高质量发展、促进高水平全面小康的精准扶贫(2016年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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