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爱技术网-河南网站建设-上海网站建设-SEO优化-网络营销-SEO三人行

  • 专注网站建设 服务热线: 13061801310

当前位置:我爱技术网 > 新闻信息 > 正文

祁连山林区人民检察院对张军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23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祁连山林区人民检察院

 公  告

  祁林检刑附民公〔2020〕1号

  本院第一检察部在履行审查起诉职责中发现,由甘肃省森林公安局敦煌西湖分局移送审查起诉的,张军非法收购、出售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雪鸡(死体)共19只,收购、运输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制品藏野驴肉96.9公斤,野牦牛肉1198.4公斤。张丙华非法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雪鸡(死体)1只。其二人的违法行为,侵犯了国家对野生动物资源的管理秩序,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有关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依照法律有关规定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并将相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

  邮寄地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长沙门路257号诚信大厦七楼祁连山林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13893965970

转载请标注:我爱技术网——祁连山林区人民检察院对张军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